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(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原国家环境保护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******有限公司建设铸铁排水管及管件技改项目(二期2台电炉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∶
******有限公司建设铸铁排水管及管件技改项目(二期2台电炉)
建设地点:阜康市
******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个工作日(2024.04.28-2024.05.28)
联系人:吕工
联系电话:028-******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